《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近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南大环规院牵头编制的《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顺利通过评审,并由省攻坚办正式印发,该项工作由工程设计分院市政工程所青年专家王美等同志承担。
受托任务后,市政工程所农污技术团队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多次深入苏北、苏中、苏南深度调研,积极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省20多家农污运维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对接请教,结合南大环规院集团多年在农污治理设施设计施工运维方面的技术积累,经过多次修改、评审、论证形成了最终成果。
《办法》的印发弥补了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空白,使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有据可依,凝结了南大环规院“奋斗者”的智慧与汗水,彰显了南大智慧在环保及农污治理领域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