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标准先行,南大环规院起草的又一江苏省地标正式发布
2022年5月2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公告,正式批准由南大环规院起草的环境安全领域标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DB32/T 4261-2022),并将于2022年6月26日正式颁布实施。
该地方标准是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南大环规院与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合起草,是继《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32/T 3794—2020)、《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 3795-2020)又一地方标准,也是江苏省首个关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在安全管控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升石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石油化工行业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为助力江苏省守好环境安全底线贡献南大力量。
该地方标准是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南大环规院与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合起草,是继《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32/T 3794—2020)、《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 3795-2020)又一地方标准,也是江苏省首个关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在安全管控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升石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石油化工行业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为助力江苏省守好环境安全底线贡献南大力量。
长期以来,南大环规院坚持引导和鼓励技术团队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注重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的发布,是南大环规院进一步深化产学研的又一实践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