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规院协助盐城市擘画“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蓝图
2021年11月23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在全省地级市中首批印发《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截至12月21日,该规划配套的11个专项规划全部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上述《规划》由南大环规院集团绿色发展研究院环境咨询四所牵头编制。
盐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构成除主规划外,还包括大气、应对气候变化、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农村面源、海洋、监测监控、重金属、核与辐射等11个专项规划。作为集团首批开展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缺乏参考与借鉴的情况下,项目团队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不断探索,深入调研与实践,精益求精,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等参与单位的协同,助力《规划》在全省地级市中首批高质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