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研究所周玲高工受邀参加金湖县政府常务会议,并作专题培训
2021年8月19日,金湖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十四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县长万旭东、常务副县长刘玉春、副县长徐源、唐凤娥、朱亚、杨鸿明、叶楠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南大环规院集团专家、环境安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周玲高工应邀在会议上为县政府领导及各参会单位人员解读《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
《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江苏省水污染防治领域一部总纲性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填补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综合立法的空白,完善了江苏省涉水地方立法体系,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最重要的依据和遵循。
为帮助与会领导更快更好的了解《条例》的要点和亮点,周玲总工从《条例》的制订背景、适用范围、重点内容和热点关注四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并结合实际违法案例深度剖析,使得《条例》内容更直观、清晰、易懂。
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了地方领导对《条例》重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做出了贡献,获得了金湖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