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规院主编的两项废气领域环境标准召开座谈会
近日,由南大环规院集团主编的两项废气领域环境标准在集团总部召开座谈会,会议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主持,厅科技法规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领导和5位专家出席会议,此外还邀请河海大学何文科处长、江苏大学朱卫华处长、药石科技胡从达总监、力特半导体陈浩总监,以及实验室和玻璃钢制品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代表共计20余人出席会议。
《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别由集团工程技术中心及环境规划研究院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标准编制组首先向会议汇报了标准编制工作的情况。专家组及与会代表指出两项标准的制定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管理的实际需求,编制组提供的材料较齐全,内容详实,编制组开展了较充分的调研和实测工作,提出的指标体系及技术要求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对指导江苏省实验室废气的污染控制和玻璃钢制品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国内首个涵盖实验室无机和有机废气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填补了高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众多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领域标准的空白。标准实施后有利于引导实验室规范易挥发化学试剂的使用和管理、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减少实验室废气排放,对进一步改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能够促使玻璃钢制品企业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标准的制定不仅填补了玻璃钢制品这一行业的标准空白,也对其他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除上述两项标准外,集团还充分发挥自身在课题研究和标准制定领域的优势,承担了十余项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制定,以技术创新助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